为进一步深化高等职业院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积极探索高等职业教育多元化招生考试评价机制和培养模式,选拔适合高等职业教育相关专业学习的综合素质较高的人才进入我院学习,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5]8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保证
(一)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
(二)学院成立由院长为组长,分管院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和系部负责人为成员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单独招生工作的实施,凡属单独招生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经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招生就业办具体负责。
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
纪检监察小组:成立由纪委书记为组长,纪检监察室主任为副组长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全过程监督,负责与相关人员签订保密协议,责任落实到人,严防泄密。确保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招生录取小组:成立由分管院领导为组长,学生处处处长为副组长的录取工作组,负责招生宣传、报名、资格审查、计划协调、录取、统计数据等工作。
网络保障小组:成立由分管院领导为组长,科技合作处处长为副组长的网络保障小组,负责学院单独招生系统正常运行、报名信息统计、成绩导入等工作。
命题考务小组:成立由分管院领导为组长,教务处处长为副组长的命题考务工作组,负责命题、制卷、试卷保管、考场设置、准考证印发、文化测试、综合测试、阅卷等工作,制订《命题规则》、《考务人员工作手册》、《考场规则》、《面试考官管理规则》、《考生须知》、《阅卷规则》等。
后勤安全小组:成立由分管院领导为组长,学生处处长为副组长的后勤安全小组。负责文化测试、综合测试与录取现场秩序和安全保卫。全程负责封闭命题、制卷、试卷保管以及阅卷、统分、报名、考试期间的安全保密工作和试卷运输安保工作等。
二、招生原则
(一)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二)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
(三)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者,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数
专业 |
中职类 |
普通类 |
考试方式 |
合计 |
学费标准 |
||
计划数 |
招生类别 |
计划数 |
招生类别 |
||||
酒店管理 |
100 |
中职所有类别兼收 |
|
|
文化考试+面试 |
100 |
3600 |
学前教育 |
200 |
公共管理与服务类 |
50 |
文理兼收 |
文化考试+技能测试 |
250 |
3600 |
畜牧兽医 |
|
|
50 |
文理兼收 |
文化考试+面试 |
50 |
3600 |
现代农业技术 |
|
|
50 |
文理兼收 |
文化考试+面试 |
50 |
3600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
|
50 |
文理兼收 |
文化考试+面试 |
50 |
4000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
|
50 |
文理兼收 |
文化考试+面试 |
50 |
4000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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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文理兼收 |
文化考试+面试 |
50 |
5000 |
合 计 |
300 |
|
300 |
|
|
600 |
|
四、报名条件
申请报名的考生必须是普通高中毕业生或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已参加2016年四川省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思想表现好、学习成绩优良。
(四)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五)报考学前教育专业学生身体条件需符合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 295号)文件有关要求;报考酒店管理专业学生应无身体残疾和传染性疾病,建议男生身高不低于168CM,女生身高不低于158CM。
五、网上报名及缴费
(一)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16年2月26日— 3月15日18:00 前登录眉山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msvtc.net)点击“2016年单独招生报名系统”网上报名。
(二)考生按要求输入相应信息,报名时必须填报专业志愿,普通高中考生在报名时,可填报三个专业志愿,即专业第一志愿、专业第二志愿和专业服从调配志愿;中职考生在报名时,按我院公布单招计划中的招生类别要求进行填报。
(三)2016年2月29日— 3月16日18:00 单招系统开通网上缴费功能,在网上报名成功一个工作日后,可登录单独招生报名系统点击“网上缴费”缴纳单独招生考试费。
六、报名资格审查
(一)考生的基础信息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报名结束后,学院将考生报名信息送省教育考试院核准。
(二)核准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缴费成功后方可于2016年3月20-24日在我院单招报名系统中打印准考证,并粘贴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寸)。
(三)2016年3月25日,考生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到学院现场资格审查,并熟悉考场。
七、考试考核办法及时间
(一)文化测试(总分300分):
1、考试形式:闭卷,笔试;考试地点:眉山职业技术学院;考试时间:2016年3月26日9:00—11:30。
2、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卷考试,各科100分,总分300分。
3、试题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试卷类型分中职类和普通类两种,参考考生按自己的考生类别领取相应试题作答,中职类考生语数英三科分数权重为5:2:3。
(二)综合测试(总分200分):
1、面试:
(1)普通高中考生采取综合素质面试,面试采用现场问答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沟通能力和职业倾向等基本素质。
(2)中职类(酒店管理专业)考生侧重于专业能力与综合素质测试,面试采用现场考核和问答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沟通能力和专业基础知识。
2、技能测试:
中职类(学前教育专业)技能测试依据我院向社会公布的《2016年单独招生学前教育专业技能测试大纲》进行。
3、测试时间:2016年3月26日13:00—18:30。
八、考试违纪违规处理
考试中考生有违纪、舞弊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相关规定处理。
九、录取规则
考生的政考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一)按照文化测试总分加综合测试总分计算考试总成绩。
(二)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分别确定文化测试、面试和技能测试成绩录取最低控制线。录取组在达到录取最低控制线的考生中,根据学院招生计划、考生专业志愿和考生体检信息等,严格按照考生“志愿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进行录取。
(三)若录取过程中出现总成绩同分情况,则依据综合测试成绩的高低依次录取;若文化测试和综合测试成绩均相同,则依据文化测试中语文、数学、英语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对比择优录取。
(四)已被单招录取的考生,享受普通高考录取考生同等待遇,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
(五)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均须在我院高职单招报名截止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16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见附件3)。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者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毕业时可向我院提出申请,由学校组织考核,认定合格者录入相关专业,不再参加考试。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高等职业学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参加我院校组织的面试,合格后录取。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均须在我院高职单招报名截止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16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
(六)2016年4月2日起,考生在学院网站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请于2016年4月3日前书面向学院申诉委员会提出成绩复查申请。2016年4月4日学院在网站公布文化测试、面试和技能测试成绩录取最低控制线,2016年4月4日—10日,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拟定录取名单并在学校网站予以公示。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及考生申诉。公示期间,拟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则应在公示期内将本人退档申请、准考证和身份证传真到学院招办办理相关放弃录取手续,过期不再办理。因考生自行放弃录取产生的剩余计划不予递补,未完成计划将转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时执行。
(七)在考生预录取名单公示期满后,于2016年4月13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报办理录取手续,并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其他事宜
(一)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享受普通高考入学学生同等待遇;当年不能再参加普通高考及录取;未经正式录取备案的考生,仍可参加当年普通高考录取。
(二)凡经我院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不得转入其它学校。
(三)除单独招生章程公布的收费外,我院单独招生录取工作中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四)若单独招生计划未完成,则将未完成计划转为四川省当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在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时执行。
(五)坚持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者,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十一、时间安排
(一)2016年2月26日—3月15日18:00前,考生在学院网站单独招生报名系统进行单独招生考试报名。
(二)2016年2月29日—3月16日18:00前,考生在学院网站单独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
(三)2016年3月16-18日,学院到省教育考试院核准考生基础信息。
(四)2016年3月18日,在学院网站单独招生报名系统中公布省考试院考生基础信息审核已通过考生名单。
(五)2016年3月20日9:00-3月24日18:00,通过信息审核并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登录我院单招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六) 2016年3月25日9:00-18:00,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照片等资料到校现场审核,并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熟悉考场。
(七)2016年3月26日9:00—11:30,考生在学院参加笔试。2016年3月26日 13:00—18:30,考生在学院参加综合测试。
(八)2016年4月2日起,考生在学院网站单招报名系统中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九)2016年4月2日—3日,凡对成绩有疑问需复查的考生可凭《准考证》向学院申诉委员会提出复查申请,逾期不予办理。
(十)2016年4月4日,在学院网站上公布文化测试、面试和技能测试成绩录取最低控制线。
(十一)2016年4月4日—10日,在学院在网站上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十二)2016年4月13日,学院将录取考生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十二、新生报到注册与复查
1、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十三、联系部门与方式
联系部门:学院学生处招生就业办公室
学院地址:四川省眉山市眉州大道岷东段5号
邮政编码:620020
联系电话:028—38221260 38282112(传真)
38282113 38025825
纪检监督:028-38025831
申诉委员会电话:028-38201430
学院网址:http://www.msvtc.net/
上一汤谷单招:四川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方案
下一汤谷单招: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 2016年单独招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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